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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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6年国防教育暨学生军训实施方案

    2026-09-28


    为增强2026级新生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教体艺〔2019〕1号),中宣部等12部门《关于组织开展 2026年“全民国防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以“弘扬伟大长征精神 同心共筑强大国防”为主题开展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弘扬伟大长征精神 同心共筑强大国防”为主题,严格组织落实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强化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增强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聚强大力量。

    二、组织机构

    成立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6年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以下简称“军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

    组 长:秦华伟  苏天照

    副组长:顾宁、承训部队负责人

    成  员:乔忠魁、李培凤、郭文彦、王震霞、张丽燕、赵俊鸿、各学院党委书记

    军训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办公室成员:杨宝、牛丽姜、周俊英、施寯、李光辉,各学院专职副书记,白存富(蕴华校区)、田建平(尖草坪校区)、翟旺荣(太谷校区)。负责军训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学生管理、统筹服务保障,协调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落实军训各项工作。

    教务工作组:设在教务部,对军事课教学过程进行指导管理,负责学生军事课成绩管理和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和考核。

    宣传工作组:设在宣传部(统战部),负责军训过程中宣传和舆情工作。

    志愿服务组:设在校团委,负责军训期间承担教官助理、各类服务保障任务的学生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审核认定工作。

    后勤保障组:设在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负责军训期间现役教官、退役士兵教官食宿、洗浴、交通车辆等后勤保障;协调校医院落实军训现场医疗救护、应急处置工作。

    三、时间、地点、教官分配及内容

    (一)时间:2026年10月9日—10月22日,共计14天。

    (二)地点:学校田径场和篮球场(军训期间体育课由体育学院另行安排上课地点)。

    (三)教官分配:文华校区由武警75名现役官兵承担施训任务,如施训力量配比不足,视实际情况补充退役大学生士兵教官; 蕴华校区由武警27名现役官兵施训;太谷校区由5名退役大学生士兵教官施训;尖草坪校区由6名退役大学生士兵教官施训。

    (四)训练内容:

    1.军事技能训练

    (1)共同条令(内务、纪律、队列)教育学习。

    (2)单兵和分队的队列动作。

    (3)轻武器模拟射击、战术等。

    (4)格斗基础(防卫技能)。

    (5)战场医疗救护、核生化防护。

    (6)战备规定、紧急集合、行军拉练等。

    (7)学唱军歌、校歌。

    10 月 21 日下午组织军训会操考核暨总结表彰大会,会操展示科目包括分队队列、内务成果、军体拳、战术基础动作、战场医疗救护、匕首操、刺杀操、应急棍等选训科目展示;10 月 22 日组织优秀训练标兵开展轻武器模拟射击实操考核,严格落实器材安全管理规定。

    2.军事理论学习

    军事理论课程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采取线上教学方式组织完成教学与考核。

    四、编队建制

    学生军训整体编成一个军训团,团长由承训部队现役军官担任,政委由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四个校区统一编成二十二个营;文华、蕴华校区营长由现役教官担任;太谷、尖草坪校区营长由遴选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教官担任;营教导员由各学院专职副书记或校区学生管理负责人担任。文华校区十二个营、82 个连;蕴华校区八个营、23 个连;太谷校区一个营、4 个连;尖草坪校区一个营、5 个连;各连连长由军训教官担任,连队政治指导员由辅导员担任。

    五、相关保障

    (一)所有组训工作人员、教师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以及学校教学管理办法计算相应课时工作量。

    (二)承担教官助理任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参与军训保障任务的国旗护卫队学生志愿者,由校团委按规定核算相应志愿服务时长;现役教官不执行学生志愿服务时长政策。

    (三)教官(含退役士兵教官)在集训和施训期间实行统一集中住宿和就餐。

    (四)根据集训考核和军训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表彰,评选出优秀军训教官、辅导员和训练标兵。

    (五)军训期间教官助理志愿者的请假证明一律由军训办公室出具,各学院要给予支持。

    (六)本次军训相关经费从学校2026年度军训专项预算经费列支,不足部分从校长预备金中列支。

    六、考核评定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规定以及学校教学管理要求,对学生军事理论、军事技能科目开展严格考核。军事理论课程考核合格计 2 学分,军事技能训练考核合格计 2 学分,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一)军事训练成绩由军训教官根据学生日常训练情况和军事训练科目汇报展示表现综合评定,需提交《学生军训考勤表》和《军事技能成绩单》。

    (二)军事理论课由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师根据线上学习情况进行成绩录入。

    (三)军事技能成绩单由各班级辅导员于军训结束前一日督促教官完成填报、核对签字确认,报送教务部完成成绩录入工作,严防漏填、错填。

    (四)往年未参加军训或军训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统一随2026级学生补训,各学院要及时通知补训学生,按时参训并完成考核后给予相应成绩。

    (五)军事课纳入教学考核,因故未参训与上课的学生应及时申请缓训(缓考),根据学校考务安排后期完成补训(补考),否则不计学分。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参加军训的学生,本人提交缓训(缓考)申请并附医院诊断证明;辅导员、军训教官签署情况意见,经学院专职副书记、教学副院长审核同意后,按学校教务管理流程在教务系统办理缓训(缓考)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军事课是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科学施训、劳逸结合、强度适当、因人而异"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和协作配合,确保军训工作圆满完成。

    (二)科学施训,严格管理。

    1.军训期间,教官要严格按《训练计划》组织施训,并做好管理;

    2.军训期间,要严格考勤登记统计,每日要有训前动员和训后讲评;

    3.专职副书记和2026级辅导员要全程跟训,负责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思想工作,确保军训顺利完成;

    4.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请假 1 日以内,由辅导员、教官共同审批;请假 1‑3 日(含 3 日),经辅导员、教官签署意见后,报学院专职副书记审批,并报军训办公室备案;病假须附医疗证明。连续缺训时长达到总训练时长三分之一及以上的,须按教务流程办理缓训(缓考)手续。请假 3 日以上但尚未达到缺训阈值的,逐级报军训办公室审批。

    (三)严守纪律,强化手机与网络行为管控。

    军训期间强化参训学生纪律养成,原则上训练时段学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因工作履职确需携带手机的学生骨干、卫生员须提前报备。坚决杜绝训练期间刷视频、接打电话、随意拍摄转发教官影像及军训现场涉军相关画面,规范网络言行,维护军训现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