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审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22级本科、2023级本专科、2024级本专科在校生。
二、评审依据
按照《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细则》(校党学发〔2023〕48号)实施(评审比例参照下放比例执行)。
三、评审比例
1.一等奖学金2000元/学年,按人数2%评定;
2.二等奖学金1200元/学年,按人数8%评定;
3.三等奖学金600元/学年,按人数12%评定。
四、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根据奖项申报要求,向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申请。
2.班级评议。辅导员根据校内奖学金的评审条件以及评审名额,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经所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将民主评议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审核。
3.学院审核。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对学生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程序的规范性、条件的相符性开展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4.学生工作部审核各学院评审材料后,报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发放。
五、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综合奖学金情况汇总表(纸质版)
2.综合奖学金发放表(纸质版+电子版)
3.综合奖学金全国系统导入模板(电子版),需Excel宏校验通过
4.学院评审成员名单、评审会议记录、公示情况说明及公示图片(纸质版)
5.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名单、班级民主评议会议记录(二级学院建档留存)
6.学生综合奖学金申请表(二级学院建档留存)(所有的电子版材料归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XXX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审材料”,U盘报送)
六、档案管理要求
各学院要按照《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学发〔2023〕10号)规定,完善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学生资助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查阅管理等工作,入柜入架规范存放,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档案管理。
七、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申请和评审。
2.同一学年荣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加学校综合奖学金的评审。
3.各学院党委书记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辅导员为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坚决杜绝一切违规做法,严禁弄虚作假。学生工作部将对此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推荐获奖学生进行回访和调查,如有违反国家和学校政策的行为将坚决查处并严肃处理,要求将意见反馈邮箱张贴到班级和二级学院的明显地方。邮箱地址:gkdzizhu@163.com。
八、报送时间
各学院在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11月11日前各学院将评审结果及有关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资助部门。
附件: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审材料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