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2025级新生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教体艺〔2019〕1号)、中宣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民国防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弘扬抗战精神 共筑国防长城”为主题,以及山西省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弘扬抗战精神 共筑国防长城”为主题,严格组织落实学生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强化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增强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聚强大力量。
二、组织机构
成立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5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以下简称“军训”)暨国防教育领导工作组,下设军训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
组 长:李锦元、承训部队负责人
副组长:乔忠魁、王涛、郭文彦、王震霞、赵俊鸿、各学院党委书记
成  员:杨宝、牛丽姜、周俊英、施寯、李光辉、各学院专职副书记
军训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负责军训实施方案的制定、负责军训的组织实施和学生管理、做好军训的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完成好军训工作。
教务工作组:设在教务部,对军事课教学过程进行指导管理,负责学生军事课成绩管理和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和考核。
宣传工作组:设在宣传部(统战部),负责军训过程中宣传和舆情工作。
志愿服务组:设在校团委,负责军训期间退役士兵学生志愿服务时长的审批保障工作。
后勤保障组:设在后勤保卫部,负责军训期间教官和学生的食宿、医疗救护、车辆等保障工作。
三、时间、地点、方式及内容
时间:2025年11月2日—11月15日,共计14天。
地点:学校东、西操场(军训期间体育课由体育学院另行安排上课地点)。
方式:由武警山西总队机动支队54名现役官兵带领校内30名退役军人组成教官助理团组织施训(含太谷校区)。
内容:
(一)军事技能训练
1.共同条令(内务、纪律、队列)教育学习。
2.单兵和分队的队列动作。
3.轻武器模拟射击、战术等。
4.格斗基础(防卫技能)。
5.战场医疗救护、核生化防护。
6.战备规定、紧急集合、行军拉练等。
7.学唱军歌、观看“国防万映”公益电影。
11月15日上午进行军训总结,检验军训成果,内容有:
分列式、内务展示,军体拳展示,匕首操展示,应急棍展示,教官展示。
(二)军事理论学习
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施。
四、编队建制
学生军训队伍编成1个军训团,团长由带队军官担任,政委由军训和国防教育领导组组长担任;以学院为单位编成19个营,营长由各现役官兵担任,教导员由副书记担任;文华校区165个班级6369人参训按2-3个班级编成1个连共72个连,太谷校区574人编成6个连队,尖草坪校区238人编成4个连队,连长由军训教官担任,政治指导员由辅导员担任。
(一)军训教官由
武警山西总队机动支队54名现役官兵和校内30名退役军人担任本次军训教官。
(二)军事理论授课教师
由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实施。
五、相关保障
(一)所有组训工作人员、教师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和《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以及学校教学管理办法计算相应课时工作量。
(二)担任军训教官助理的退役和预备役学生志愿者予以计算相应的志愿服务时长。
(三)教官在集训和施训期间实行统一集中住宿和就餐。
(四)根据集训考核和军训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表彰,评选出30%的优秀军训教官。
(五)军训期间教官助理志愿者的请假证明一律由军训办公室出具,各学院要给予大力支持。
(六)相关经费从2025年军训和国防教育基地建设经费中列支。
六、考核评定
按照军事训练大纲的规定和学校教学管理的要求,学生所学科目必须进行严格考核,完成军事课后考核合格后分别获得2个学分,成绩记入档案。
(一)军事训练成绩由军训教官根据学生日常训练情况和军事训练科目汇报展示表现综合评定,需提交《学生军训考勤表》和《学生军训成绩单》。
(二)军事理论课由授课老师负责考核和成绩录入。
(三)军事技能成绩由各班级辅导员在军训正式结束前一天督促本班教官填写成绩单,与本班教官核对成绩表并签字确认,避免出现漏填、错填成绩等现象,并负责成绩录入。
(四)往年未参加军训或军训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统一随2025级学生补训,各学院要及时通知补训学生,按时参加并完成考核后给予相应成绩。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军事课是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科学施训、劳逸结合、强度适当、因人而异"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和协作配合,确保军训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格管理,科学施训
1.军训期间,教官要严格按《训练计划》组织施训,并做好管理;
2.军训期间,要严格考勤登记统计,每日要有训前动员和训后讲评;
3.专职副书记和2025级辅导员要全程参与,协助教官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思想工作,确保军训顺利完成;
4.严格履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学生请假一日内,提交书面假条,由辅导员、教官共同批准;学生请假三日之内,提交书面假条,由辅导员和教官共同批准后,报所在学院专职副书记和教学负责人批准后报军训办公室备案;学生请假三日以上,办理缓训(教务系统申请缓考)申请手续;
5.军事课纳入教学考核,因故未参训与上课的学生应及时申请缓训和缓考,根据教学考务安排后期完成补训和补考,否则不计学分。因身体原因确实不能参加军训的,需提交免训(缓考)申请并附相关证明,辅导员、军训教官共同批准,报学院专职副书记、教学副院长共同审批后报军训办公室和教务工作组备案。